各教学单位:
2019~2020(1)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将于6月29日~7月2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1.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教学任务落实工作,教学单位的教学负责人作为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质量总负责。
请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认真审阅教务管理系统中各年级2019~2020(1)学期教学计划,确保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教学任务都能得到落实,杜绝丢课(该开的课程没有开出)、错课(安排了不该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)现象发生。
2.各院系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负责人登录“教务管理系统”,按2019~2020(1)学期教学进程落实教学任务。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教学任务须注意如下问题:
(1)请务必按实际教学班(每个教学班一般指平行专业的两个行政班)安排任务,每个教学班安排成一个教学任务),切勿将不同的教学班合并成一个教学任务(4个平行班的专业,按要求应分成两个教学班),或将含有多个行政班的一个教学任务分解为多条教学任务。
(2)各教学单位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负责人要对照教学计划,对所安排的教学任务各项信息(如起止周、学分、总学时、讲课学时、实验学时、周学时、考试周、考核方式等)认真审核,确保信息的填写的准确性、完整性和规范性,发现错误请履行相关手续后及时更改,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。具体系统操作参考附件“任务设置的注意事项”,尤其注意实验任务安排。
(3)请务必认真填写每一门课程的教学起止周。尤其是对于多名教师同时承担的课程或接续开课的课程(如人艺学院的环设专业、绘画专业的一些课程),务必认真填报每一位教师、每一门课程的起止周。
3.做好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工作,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人员承担教学任务者、新开课及开新课者(定义见附件1)、助课、外聘教师要履行审批手续;安排好新入校教师培养工作,应通过助课方式和承担实践教学环节参与教学活动。同时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》,学校要求教授必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;专任教师必须承担理论教学工作。
4.有关教学任务分配工作的具体要求,请参考附件《2019~2020(1)学期教学任务分配指南》。
5.教学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应提醒教师在承接教学任务之后,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一天连上六节课的课程安排要求。
6.教务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教学计划内容咨询:孙老师,43164036
教学任务落实咨询:孟老师,43164038
教务系统技术支持:陈老师,43164037